照明设计|照明电器|室内照明
在进行家庭居室照明设计时,既要遵循现行的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和《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》,又要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。
室内照明除了满足照明基本功能外,还具有营造居家气氛、色调调节等功能,但是,居室内各部位功能不同,对光线的需求也不同,只有适应部位功能的光线才是科学合理的,才能给人的视觉和心理带来安定感和舒适感。
灯光照明设计必须符合功能的要求,根据不同的空间、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,并保证适当的照度和亮度。例如:客厅的灯光照明设计应采用垂直式照明,要求亮度分布均匀,避免出现眩光和阴暗区;室内的陈列,一般采用强光重点照射以强调其形象,其亮度比一般照明要高出3-5倍,常利用色光来提高陈设品的艺术感染力。
灯具不仅起到保证照明的作用,而且由于其十分讲究造型、材料、色彩、比例,已成为室内空间不可缺少的装饰品。通过对灯光的明暗、隐现、强弱等进行有节奏的控制,采用透射、反射、折射等多种手段,创造风格各异的艺术情调气氛,为人们的生活环境增添了丰富多彩的情趣。